来源:华商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08
华商报记者9月7日获悉,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名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等相关工作。
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18至40周岁(即1982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1.退役军人;2.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3.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4.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据悉,拟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报考区县、开发区的职能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按照陕西省《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聘期内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执行。
报名网址:http://120.77.19.31:8005/
报名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15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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