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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起 西安市教师资格证可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

来源:华商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3-04

3月1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相关公告。


3月11日到6月21日工作日内均可受理


据公告,受理范围为西安市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请申请人关注区县教育局发布的公告)。


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6月21日工作日内均可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在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院内102室,联系电话:87274558)。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受理之日的次月10号(如遇法定节假日,领取将顺延至假期后首个工作日),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这些情形可补发、换发或信息更正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一式二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3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3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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