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考试
课程
活动
资料
问答
会员中心
注册
登录
学林网
网校首页
新闻中心
专题
基础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
继续教育
咸林购
瀚题库
陕西
公开课
咸林会计网
咸林医学网
咸林建考网
咸林职教网
学历提升
咸林公考网
咸林法律网
专升本
咸林考研网
咸林自考网
高考志愿
瀚题库资料库
华正课堂
咸林购读书会
当前位置:
学林网-
咸林在线
问
我是一家批发货物的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月,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3万元。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来源:
学林网
提问人:
****
提问日期:3年前
立即回答
问题回答
财税智荟
2021-09-15 08:03:44
回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13万元)未超过15万元,因此,按照规定,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
学林网
,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丰镐生活
查看更多
5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
【详情】
2025年陕西普通高中有序扩大招生规模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32所本科高等学校,传递哪些风向?
陕西拟新增一所本科高校!
2025软科中国高职院校排名发布 陕西36所高校上榜
陕西榆林:全力推进榆林学院升格榆林大学
第九届丝博会5月21日在西安举办 将开展9项重要活动
西安市印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
问题回答
财税智荟
2021-09-15 08:03: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