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考试
课程
活动
资料
问答
会员中心
注册
登录
学林网
网校首页
咸林优选
咸林购
专题
教育热点
学习关注
咸林智荟
瀚题库
公开课
生活
咸林书店
咸林会计网
咸林医学网
咸林建考网
咸林职教网
学历提升
咸林公考网
咸林法律网
专升本
咸林考研网
咸林自考网
直播课堂
瀚题库资料库
专栏文章
咸林购读书会
当前位置:
学林网-
咸林在线
问
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是否按短期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
学林网
提问人:
****
提问日期:2年前
立即回答
问题回答
学林网
2021-11-20 05:54:48
回复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第三十条规定:“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及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按照上述规定,对于短期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现实中,对于在一年一签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短期租赁,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参考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判断。 根据租赁准则第十五条并参考相关应用指南,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同时还应包括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续租选择权的期间和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期间。在租赁期开始日,企业应当考虑对承租人行使续租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例如,承租人进行或预期进行的重大租赁资产改良在可行使相关选择权时预期能为承租人带来的重大经济利益、租赁资产对承租人运营的重要程度、与终止租赁相关的成本等。 因此,当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期为1年的租赁合同时,应当基于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判断可强制执行合同的期间以及是否存在实质续租、终止等选择权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如果历史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存在逐年续签的惯例,或者承租人与出租人互为关联方,尤其应当谨慎确定租赁期。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
学林网
,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丰镐生活
查看更多
5月1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详情】
事关教师减负 中央最新部署
两部门发文提升存款继承便利度 简化提取限额提高至5万元
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2023年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
陕西今年高考继续实施专项计划招生 4月25日前完成报名
陕西发布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稳定中职办学规模要求
注销的手机号多久重回市场?我们应注意什么?
问题回答
学林网
2021-11-20 05:54:48 回复